機動交警大隊轄區(qū)交通違法車輛

▲甘E82545(車輛所有人:魏中勝)于2014年12月22日16時整在羲皇大道天河酒廠非機動車道違法停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1條第10項處100元罰款。

▲甘EH3807(車輛所有人:陳申新)于2014年12月22日16時整在羲皇大道天河酒廠非機動車道違法停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1條第10項處100元罰款。

▲甘EC4469(車輛所有人:李東升)于2014年12月22日16時整在羲皇大道二一九非機動車道違法停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1條第10項處100元罰款。

▲甘EE2519(車輛所有人:丁天軍)于2014年12月22日16時整在羲皇大道二一九非機動車道違法停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1條第10項處100元罰款。

▲甘EA1376(車輛所有人:張平勝)于2014年12月22日16時整在羲皇大道二一九非機動車道違法停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1條第10項處100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