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9月26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曹瀾平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南永緒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崔軍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劉恒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袁亞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長;
張巖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
李劍斌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
周元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庭長;
宋濤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強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陳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劉建軍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楊波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宋巍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肖新明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姚振勇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張宏娟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朱泉霖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長;
張瀟藝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
郭莉萍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
孫國峰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副庭長;
石鵬飛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王海鋒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賀玲玲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趙靜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薛揚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李萍為蘭州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岳亞麗為蘭州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王倩為甘肅礦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員;
黃霞艷為祁連山林區(qū)法院審判員;
魏曉霞為洮河林區(qū)法院審判員。
免去:
李元志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庭長職務(wù);
康天翔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庭副庭長職務(wù);
侯磊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wù);
尹秉文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wù);
薛經(jīng)華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長職務(wù);
賀建福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wù);
馮建雄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職務(wù);
南永緒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曹瀾平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宋濤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張巖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崔軍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曹焱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劉恒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劉晶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馮江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肖新明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周元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庭副庭長職務(wù);
李劍斌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吳利平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孫國峰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袁亞偉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孫繼躍的甘肅礦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李霞的武威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9月26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杜正喜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社會建設(sh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樊懷玉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財經(jīng)預(yù)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趙含棟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教育科學(xué)文化衛(wèi)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張令平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農(nóng)業(yè)與農(nóng)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