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9月24日電(閆雅琪)記者24日從張家川縣委獲悉,該縣公安局長白勇強被停職。此前張家川縣“初中生因網絡發(fā)帖被刑拘事件”引起社會熱議,張家川縣委稱白勇強被撤職與此案無關。
9月17日,張家川縣初中生楊某因當?shù)匾黄鹚劳霭讣诨ヂ?lián)網“質疑警方不作為”、“警方與群眾發(fā)生爭執(zhí)”等言論被張家川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23日凌晨2點,在楊某被刑拘5日后,甘肅省公安廳“對編造虛假信息的楊某從輕處罰,改行政拘留7日,并予以從輕處罰!保瑢钅翅尫。
事件發(fā)生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網民在關注事態(tài)發(fā)展的同時,在武威市中級法院官方網站上發(fā)現(xiàn)一份生效的刑事判決書。該法院認定天水市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公安局局長白勇強在1995年至2005年期間,以拜年等名義送給天水公安局原副局長史居平5萬元人民幣。
該判決書在網上廣泛流傳,網友質疑為何今年4月甘肅省武威市中院已下刑事判決書,卻不見張家川縣公安局長白勇強承擔責任或受到處分。
天水市委組織部表示,關于判決書提到白勇強任職期間行賄和違規(guī)撤案的情況,天水市委組織部從22日起已開始核實。
23日晚,甘肅張家川縣政府網站發(fā)布消息稱,張家川縣委召開常委會議,根據(jù)市紀委建議,決定停止白勇強擔任的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同時表示,白勇強停職與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長史居平案有關,與中學生涉嫌尋釁滋事案無關。
在《判決書》上白勇強的證言及自述材料中白勇強供述,“1995年或1996年期間,我和史居平通過朋友認識并成了好朋友,按我們這個地方的風俗,朋友之間過年過節(jié)去拜年都要拿點錢,在工作上,我沒有求過他,但是我給他說過我工作的事。另外我在公安局工作,給他拿點錢也是為了讓他把我關照一下!
此外,據(jù)張家川縣政府網消息,甘肅省審計廳已派出審計組,自2013年9月4日起,對劉長江任張家川縣委書記、馬中奇任張家川縣長以來經濟責任和機構編制情況進行審計。
張家川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針對縣委書記、縣長的審計與此案無關。本月月初,甘肅省審計廳在全省87個縣中挑選3個試點縣,對縣主要負責人進行公開審計,張家川縣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