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佛山車檢黑幕繼車管所原指導員林玉宇、原中隊長羅廣賢被控受賄案開審后,昨天上午泓信摩托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羅南分公司老板李勁等31人涉嫌行賄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開庭(其中1名被告因病中止審理),檢方指控被告人李勁為獲取暴利先后向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宏強行賄179.5萬元。由于該案涉案人員較多,昨天一天經(jīng)法庭調(diào)查后今天將繼續(xù)開庭審理。
檢方:為獲關照送好處費325 .5萬元
昨天上午,南海區(qū)檢察院四名檢察官出庭指控,根據(jù)庭審指控的內(nèi)容,2008-2013年,被告人李勁在經(jīng)營佛山市泓信摩托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泓信檢測站”)和佛山市泓信摩托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羅南分公司(簡稱“羅南檢測站”)期間,為在檢測業(yè)務中得到關照和幫忙,分別向時任佛山市交警支隊的領導王宏強和陳特旭、林玉宇、羅廣賢(另案處理)送好處費,合計人民幣325.5萬元。
其中,被告人李勁向歷任佛山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支隊長和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長的王宏強送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79.5萬元。這些費用包括了以“投資分紅”名義送給王宏強好處費人民幣170萬元和以“應酬費用”名義送給王宏強人民幣9.5萬元。
辯解:副局長王宏強拿的錢是分紅
起訴書宣讀完畢后,現(xiàn)場30名被告人退出,只留下了被告李勁。法官詢問李勁對于指控的事實有什么意見!罢f我行賄王宏強170萬,不是事實,”李勁說,他與王宏強之間其實是“合伙”的關系,王宏強本身投資過20萬,因此王宏強拿的錢應該是分紅。
檢察官隨后通過詢問回應:王宏強所謂的“投資”其實是在泓信檢測站,而且后來李勁已經(jīng)把作為成本的20萬還給了王宏強,后來170萬的“投資分紅”則是李勁在羅南檢測站的時候給的,其實與王宏強的“投資”一點關系都沒有。
據(jù)佛山市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預防腐敗局)局長曹小華4月17日透露,王宏強涉嫌違法違紀已被移送司法機關,目前正在走程序,但暫未有開庭受審的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