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通訊員靳生喜)根據(jù)中央有關規(guī)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近日出臺《甘肅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績效評價辦法》,此舉將有利于全面客觀衡量我省各地年度低保工作的規(guī)范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確保低保政策的公正公平公開。
《辦法》明確指出,低保工作績效評價采用評分法,滿分為100分。評價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各市(州)低保工作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督促指導地方改進低保工作、通過“以獎代補”分配中央、省級財政城鄉(xiāng)低保補助資金的重要依據(jù)。對在低保工作績效評價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情況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績效直接評價為不合格等級。